2006年12月15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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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舆论监督引起文保部门高度重视
奄奄一息的千年古纤道有救了
实习生 陈锦

  本报讯  有着千年历史的古纤道柯华桥地段遭到了人为的残忍破坏,造成近100米内的石板出现两处缺口,而且石板上泥泞不堪,有的条石拱起,有的条石已经断裂(本报曾于12月7日作详细报道)。该事件发生后,引起省、当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记者从绍兴县文物监察大队获悉,经调查与核实,破坏单位为绍兴正兴印染有限公司。该大队已责令正兴公司于本月26日之前修复破坏地段,并将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12月12日,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对破坏的地段做出结论: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古纤道路面局部石板断裂、破损和坍塌,新建水箱、管线对环境景观造成了一定影响;古纤道南侧取水、填埋溏渣改变了文物原状,造成后果较为严重,需要按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修复和整改。
  昨日,绍兴县文物监察大队大队长朱惠刚告诉记者,根据此结论,他们经过调查与核实,认为绍兴正兴印染公司在因生产需要的情况下,无视国家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擅自组织外来施工人员在全国重点保护单位古纤道柯华大桥至太平大桥段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挖掘等作业,即新铺设和建造了取水管线及一个水箱等建设设施,并对原有的水泵房和取水管线进行改造和更换。同时,在建设过程中,绍兴正兴印染有限公司又因不当的施工和作业,造成古纤道柯华大桥至太平大桥段的路面局部石板断裂、破损和坍塌等现象。
  针对上述情况,绍兴县文物监察大队于12月13日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交给了绍兴正兴印染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在今年12月26日前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需恢复古纤道柯华大桥至太平大桥段的文物原状,同时,拆除新铺设和建造的取水管线以及水箱、水坝等建设设施。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人员拆除新铺设和建造的取水管线和水箱、水坝等建筑设施,应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在整个修复过程中,要求绍兴县文保所进行全程监管。”朱惠刚告诉记者。
  朱惠刚还表示,接下来,他们将按照文物保护法,对绍兴正兴印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